关于转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钢铁企业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高新区、经开区经发局,国网石家庄电力公司:
现将《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钢铁企业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能价〔2023〕108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石家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
石家庄市财政局
2023年8月30日
想要申报关于转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完善钢铁企业超低排放差别化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1.您可通过页面在线客服与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进行沟通
2.您还可以通过400-086-8855与amjs澳金沙门线路首页电话沟通
在线咨询